对于2022年已经去世的退休人员家属,在老人离世后,还将为子孙后代留下6笔钱,网上说最高有关部门将发放40个月养老金,真的有这么多吗?是每个家庭都能收到吗?今天我就来给大家一次讲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家属们要收藏起来,避免错失应拿到的钱: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第一,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但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都有个人账户这一部分,区别只是在于,职工养老保险最初缴费时是分为两个账户,即基础账户和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仅有一个个人账户。但最终,退休人员去世后,不管是职工还是城乡居民,家属都只能继承到个人账户的余额,统筹账户属于单位给职工在他们退休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可能像个人账户余额一样一并全部取出发放给其家属。
那是不是说明,只要退休人员去世,家属都能领到个人账户的余额呢?这里我们要知道两件事,首先, 个人账户的计算方式=个人账户余额÷计发月数 ,养老金是终身制,可以给退休人员在其计发月数内的养老金领取完之后,超出时间的,继续发放,但前提是退休人员在世状态,去世后,就要从次月停发。
其次,余额指的是个人账户里剩余的钱,可是超过计发月数发放的养老金,本身已经就不是从退休人员本人账户里取出的钱,对企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是从统筹账户资金池,城乡居民则是由政府财政负担,那么,退休人员去世后,即使能够让家属继承个人账户的余额,但是里面已经没钱了,那家属也不能再拿到不存在的余额。
这里主要是一些高龄退休老人,他们去世后,无法给子女留下个人账户余额。因为按照一般情况,法定退休年龄是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男性60周岁,对退休时间最早的女职工,计发月数是195个月,换算下来是16年3个月,那就是说从66岁的第4个月起,她们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已经没钱了。
第二,基本养老金上调补发的差额
按照政策规定,退休人去世后,从次月就要停发每月按时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但职工基本养老金不是从退休到去世每月只有一个标准,受经济上行、物价上涨、鼓励缴费等的影响,从2005年起,基本养老金每年都在上调,今年虽然人社部还未发布全国调整方案,但是2023年养老金上涨已经毫无悬念, 上海、北京、河南和四川等地 已经在分别在本地的政府工作报告等官方会议中明确了要继续上涨养老金的计划,其中四川还特别在明确基本养老金上调的同时,还提及了要上涨居民基础养老金。居民基础养老金目前还不是全国统一发放调整范围,调整补发也不是集中在一两个月,有的从当年1月就能上调,比如今年已经有福建和宁夏从1月起上调了本地的居民基础养老金。
而职工养老金每年现在宣布全国上调政策,都不是在每年的1月1日,疫情前的年度是集中在4月份左右,疫情期的2021年~2022年是6~8月份,虽然调整是从这几个月开始,但是要从1月发放的养老金开始核算,因此,属于当年去世,但是调整前去世的,虽然去世次月暂停发放养老金,可是从1月~调整前的月份,每月养老金仍然在调整范围,上调方案公布后,还是可以计算这几个月应增长的养老金的,因为这是属于去世前的养老金,理应和个人账户余额、丧葬抚恤等待遇一样发放给退休人员的家属。
第三,丧葬补助金
目前全国31省都建立了职工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虽然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都是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但是丧葬补助金标准却不一样,普通企退人员,丧葬补助金是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的,而事退人员则是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4倍。一般来说,是可支配收入数据先公布,之后才是平均工资,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49283元,而2021年的平均工资,城镇私营和非私营企业分别已经达到了106837元和62884元,相隔一年的平均工资都比上年度的可支配收入水平高,可见,相比企退人员去世的丧葬补助金标准,事退人员去世后,标准要更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还没有实现全国31省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措施,仅有部分地区出台和实施,比如去年7月1日起, 江西省 才宣布建立统一的丧葬补助金制度,要求发放不低于1000元的补助金。所以,如果属于城乡居民退休人员去世的,家属能不能申领丧葬补助金,取决于本地目前是否实施这项制度。不过,2023年应该会有更多地区实施,人社部“十四五”规划中,就提及了要推进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建立,五年计划在2021年~2025年这段时间,要在5年内覆盖更多城市,2023年也需要加快脚步了。
第四,一次性抚恤金
职工养老保险比居民养老保险在丧葬补偿费上,除了丧葬补助金外,还多一项一次性抚恤金,相比丧葬补助金计算方式更复杂,但相对的,补偿标准也更高。虽然都是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后的待遇,但是事退和企退人员去世后,家属能够领取的待遇是有差距的。首先,对事退人员,公务员和普通事业编不一样,属于按照公务员退休后去世发放的抚恤金,是按照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退休费的40倍;病故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退休费的40倍。
属于普通事业编的,抚恤金计算是不包含按照死亡时上年度的可支配收入的倍数这一部分的,只按照死亡时本人当月退休费的40倍计算。哪怕是事业单位人员,去世后,抚恤金也是有差距的。
企退人员去世后,抚恤金标准是按照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虽然企退人员抚恤金计算发放年限和在职差不多,但这里有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退休人员已经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说明他们缴费年限需要满足15年及以上,所以与在职参保人不同,退休人员去世后的抚恤金领取上,要从养老保险缴费15年及以上开始计算,15年发放9个月,之后超过的年限,每增加一年多领一个月,但最多不超过24个月。
与去世的事退人员不一样,对事退人员不会从已领取养老金里扣除抚恤金,但是企退人员去世后,抚恤金领取与养老金领取是挂钩的,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抚恤金的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可见,并不是每个家庭都能领到40个月养老金。
这里有1件事大家要清楚,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不一样,退休费包含基本养老金,其余还有职工或岗位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相比仅有基本养老金的人,事退人员到手的收入核算基础更高,最后哪怕去世了,对家属发放的抚恤金标准也能更高。
第五,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家属继承,医保个人账户也一样,不过与职工养老保险不同的是,医保目前仅有职工医保有个人账户,每月会返钱,新农合自纳入城乡居民医保体系后,每月不再继续返款。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在退休人员去世后,医保将停保,即每月的个人返款将结束,但已经划入个人账户的钱,能够由继承人依法继承,不过不是使用本人的医保卡消费,这是违法的,属于骗取社保待遇的行为,这里的继承指的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领退休人员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一次性支取,就是说虽然医保个人账户在退休人员本人在世时,只能用于就医买药的结算,不能提现,但退休人员去世后,这部分钱作为继承遗产,是可以进行提现的。
第六,住房公积金
多数企业除了交社保还会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同样是属于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参保项目,在退休前,可以提取用于买房、租房,以及申请贷款,到退休后,将一次性提取,能拿到几万~十几万。但如果说没来及的申领的,退休人员已经去世的情况,这笔钱仍然是属于退休人员的待遇,本人去世后,就是顺延给法定继承人领取, 根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提取职工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说明对有继承人的,可以申领的,在申请通过,一次性领取后,再办理销户才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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