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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要感谢您,正是您的个案,让我们得以推动和完善‘安置军人医疗保险认定年限’政策,解决了军转干部移交当月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直接记账的难题。”面对参保人的感谢,市医疗保障局龙华分局(以下简称“龙华医保分局”)主要负责人如是说道。据悉,5月26日,参保人刘警官送来一面锦旗,感谢龙华医保分局主动作为、为民解忧,持续推动解决困扰他良久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转业军人遇到医保报销难题
刘警官于2020年12月31日转业至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工作,并于次年1月正式由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缴纳当月,刘警官因病住院,产生一笔近30000元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按照政策规定,当月参保次月生效,参保人正是处于医保尚未正式生效阶段入院治疗,导致费用无法报销。”龙华医保分局主要负责人表示,该案例并无先例可参考,传统补救措施如单位纠错性补缴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医疗等方法均不可行,推进过程困难重重。
为此,龙华医保分局专门组织召开专题研讨,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以及参保人在军队和地方按规定连续参保,并无中断,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非个人主观因素断缴行为所致等理由,请求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规定予以报销参保人住院费用。自2021年起,龙华医保分局反复就此事与辖区多部门、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沟通,推动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以允许参保人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接入医疗保险,并修改系统程序等做法,对参保人的相关费用予以报销。
推进完善退役军人医保认定年限
“自我申请报销至今,已过去两年多的时间,各方均已尽最大努力帮我协调解决。在我几乎要放弃希望时,龙华医保分局仍不懈努力,最终推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问题的圆满解决,让刘警官的医疗保险费用得以成功报销,龙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特别为龙华医保分局发来感谢信,刘警官也制作了“医保惠民暖人心 真情关怀解民忧”锦旗送至龙华医保分局,表达自己的谢意。
目前,正在修订的《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把“退役军人在移交本市接收当月参保缴费,自缴费当月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纳入第七十七条【安置军人医疗保险认定年限】办法,正待完善出台。“我的事件是个例,但可能是全深圳甚至是全国的首例。”刘警官感慨地说。
龙华医保分局主要负责人表示,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龙华医保分局作为民生保障部门,更应重视退役军人群体,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让退役军人来到深圳能第一时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全面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参保人没有后顾之忧,才能建设平安龙华、和谐龙华发挥力量,做出贡献。”
龙华新闻全媒体记者 袁春燕 通讯员 王紫谊
编辑 郭浩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