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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省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明确了23种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下的情形,对“下”的情形从实际出发,既有定性概括,也有行为描述,针对性回答了谁来下、怎么下、下了以后怎么管、如何有效推进等一系列问题。
一直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只要不到年龄、不犯大错,往往“能上易能下难”,甚至“只能上不能下”。领导干部的职数是优先和相对固定的,“能上能下”不协调,势必导致庸政懒政者下不去、能干肯干者上不来,不利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邓小平同志曾说过,“多少年来,我们对干部就是包下来,能上不能下。现在看来,副作用很大。我们面前摆着这个难题,现在还没有很好的办法解决。唯一的出路是要能下。这是一项很艰巨的工作”。
“能下”为何如此“艰巨”?原因是多方面的。在我们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中,对于干部“下来”还存在思维定势,干部自身也有很大的思想压力,使得一些本属正常的人事调整难以推动。其次,干部“能下”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量尺”和“范例”,“下”的标准、方式、渠道等缺乏刚性约束。再者,如何妥善处理“下来”的干部,也是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诸多原因,使得“能上不能下”成为干部工作的一个“老大难”,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考核指挥棒作用的发挥。
尚贤事能、选贤举能。凝聚“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畏”的思想共识,畅通能上能下的双向通道,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去年9月,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领导干部“不到年龄不能下、不犯错误下不了”的难题迎来“破题”。让乱作为、搞腐败的昏官“下来”并不难,让不作为、不担当的庸官也能“下”,则是当前应该发力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面对这样一个历史难题和现实课题,明确干部“能上能下”的具体情形和标准,对于营造干事创业、敢闯敢干的氛围尤有必要。
“能下”是一种标准,更是一种导向。进入新时代,新的改革发展难题对党员干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旗帜鲜明倡导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旗帜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党员干部要及时转变观念,真正破除“能下”的思想桎梏,正确看待进退留转。组织人事部门要强化“四敢”担当,真正把慵懒怠劣者筛查出来,为“能下”畅通出口。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以公平的规则、统一的标准、完善的制度,使干部下得合理、下得合法、下得服气,真正实现“有为者有位,无为者无位”。
“能上能下”,也要做到“能下能上”。“能下”不是终点,目的是要以“下”促“干”,以干部作为促进事业发展。对“下”了的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对于知错改错、务实肯干的干部,“板子”能够打得下,“红花”也能再次戴得上。如此,干部的正常流动机制才能更好地运转,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才能得到充分调动。
毋庸讳言,“能上能下”在具体落地中,难免会遇到困难和阻碍。但越是困难,越能考验相关部门的原则性和战斗力。相信只要做到出于公心、实事求是,不搞厚此薄彼、不搞亲疏好恶,“能上能下”令人信服、成为常态,并不复杂也并不遥远。
(陈立民)
上观号作者:交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