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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网7月1日讯(记者许奕梅 实习生姚若昕 通讯员陈婷婷 文/图)俗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65岁骆阿婆看到有自家需要的钢架时却顺手拖回家,还在民警调查时“不打自招”,殊不知小偷小摸也可能构成犯罪。
阿婆徒手将钢架拖回家
6月27日晚上8时许,泉州台商区公安分局百崎派出所接到黄女士报警,称她放在百崎乡后海村一商厦停车场内的方管钢架被盗。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警方了解得知,黄女士在后海村经营一家鞋厂,被盗的方管钢架是她自己购买材料后由工人焊接而成,准备用来做大门,价值1000多元,暂时放置在商厦停车场内。因停车场是开放式的,黄女士平时经过都会去查看钢架在不在。6月20日,黄女士见钢架还在,但6月27日晚她下班经过时发现钢架不见了。
民警随后到商厦附近的一处民宅调查并查看监控录像。监控画面显示,6月23日凌晨5时15分许,一女子进入商厦停车场,在看到靠在围墙边的钢架后徒手把它拖走。
此时,民宅的主人骆阿婆看到这个画面时,随口冒出一句:“咦,这不是我吗?”这句话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经暗中观察,民警发现骆阿婆与视频中拿走钢架的女子非常相似,民警当即将骆阿婆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65岁的骆阿婆交代,她平时在家务农。当天凌晨,她要去田里干活时恰巧路过商厦大门,发现门内靠墙放着的钢架,架子上还附带了铁丝网。
阿婆突然想到自家鸡圈还差一个围挡,这个钢架正合适,便趁着四下无人把钢架拖到自家使用。当民警到家里调取监控时,她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涉嫌违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